高息下的民间借贷纠纷频发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2:00:18
阅读:次
来源:仓顶除尘器厂家
据昆明的任先生介绍,2012年9月30日,他的玩具公司由于资金紧张,而抵押物不是十分齐全,不得不向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融资200万元。
任先生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:小额贷款公司向任先生的公司提供借款200万元;借款期限为5个半月,自2012年9月30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止,借款利率为年利率16%;还款方式为定期付息,到期还本;如该公司未能按约偿还本金,小额贷款公司有权根据实际逾期天数,按合同适用的贷款利率加收100%的罚息。借款期限届满后如该公司未能按约归还借款本息。小额贷款公司遂提起诉讼,要求玩具公司返还借款本金,并按约定承担逾期利息。
虽然任先生也知道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相对比较高,但是为了维持公司正常的经营,任先生还是咬牙向小额公司进行借款。而随后由于不堪高利息的重压,任先生没有如期归还贷款。
昆明中级人民法院指出,在任先生所遭遇的事情中,表面上看,任先生的公司逾期未还款属法律意义上的违约行为。但是,对于合同中双方约定的逾期利息计算方法上,小额贷款公司已经违规。